在公务员考试以及事业单位招考里面,公文写作题的出现频次的确呈现出上升态势。不管是对格式正误进行客观判断,还是主观去撰写完整的公文,都无法避开一个基础的关键之处,那就是格式规范。当中,公文标题的书写方式,看上去容易,实际上却暗藏着不少容易出错的要点存在。
公文标题的核心结构
作为一份正式的公文标题,其通常是由三个部分共同构成的,分别为发文机关,以及事由,还有文种了。这是在2012年时,由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明确予以规定的规范格式了。就比如说,标题“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”它就是一个完整的标题了。
这其中,发文机关以及事由于某些情形之下能够省略,然而文种是绝对不可以缺少的。举例来说,一份文件仅仅写“国务院通知”,这是能够被接受的;可是要是写成“国务院节能减排安排”,缺少了“通知”或者“意见”等文种,那便是错误的。在考试里面,这种缺少文种的选项常常被用来设置陷阱, 标点符号用错了, 你发现了吗?
文种选择的准确性
通告、通报、报告、请示、函等这些公文的文种,它们各自存在着严格限定性的使用场景,要是选择了错误的文种,那么将会直接地对公文的效力以及严肃性产生影响,就好比向上级请求批准相关事项的时候必须得用“请示”,而绝不能用“报告” 。
于客观题里头有的部分,常会拿去给出一段背景方面的材料,使得考生来判断该选用哪一种文种。像是有个情况,某市卫生局朝着同级财政局去商请拨付一笔资金这个情形而论,需用以“函 ”这种形式,并非就用“请示”,这是由于它们是属于不相隶属的机关。要做到精准区分文种方面的适用关系,这是一定要掌握住的知识点 。
标点符号的特殊规则
公文标题通常情况下一般是不应该出现标点符号的。然而却存在着几种属于法定的例外情形,这些情形是属于高频考点的。首先,当标题里面涉及到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名称的时候,是必须要使用书名号的,就像“……学习《民法典》的通知”这样 。
倘若标题里头出现了特定的、要着重予以强调的专有名词或者新冒出来的概念之时,就应当去使用引号,就好比“关于开展‘智慧校园’建设试点的通知”这样。其三,要是存在对文件内容加以补充说明的需求之际,能够使用括号,就诸如“关于印发《预算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”这般。
标题的排列与回行美学
在公文之中,当标题的长度较长,一行没有办法容纳的时候,那就需要进行回行。这一回行可不是简简单单地换行,它是必须要遵循两条原则的。其中的一条原则是,要让词义保持完整,绝对不能够把一组完整的词语或者是固定的搭配打散在两行,比如说像“科学技术部”,就不适合拆分成“科学”以及“技术部”这种式样 。
二是需排列得美观,回行之后的标题应当呈现出上面短下面长的梯形,又或者是上下短中间长的菱形,从而让整体的结构变得对称、稳定句号。 在主观题的写作当中,这属于卷面整洁度以及规范性的直观体现,虽说不会直接被扣分,然而却会影响整体的印象。
主观题中的标题拟写
于申论这般的主观题里面,标题制订是公文撰写的首个步骤,考生要迅速阅览给定的材料,从中精确提炼出核心的事由,此一事由应该简洁且明确地概括出公文的核心内容或者目的。
根据一份就某特定事项的相关内容,以设定中的发文机关身份,按照写作目的拟成规范标题,比如依据关于某类设施改进的调研材料,以特定部门名义撰写一份需报上级的资料递送文案,标题可定为“XX部门关于推进某类设施改进工作情况的资料”。
掌握核心以应对变化
尽管考试形式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变化,然而公文标题的考查重点一直都是规范性以及准确性。考生必须借助大量的练习,把结构、文种、标点、排版等方面的规则牢记在心里。特别要留意那些表面看起来合理但实际上却是违规的细节之处。
一面对一份公文写作题,不管是客观进行判断,还是主观予以撰写,都得从标题起步,保证其格式全然正确,这是得分的根基所在,又展现出对机关工作严谨性的基本认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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