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点符号,看上去好像没什么起眼的地方,然而,它却能够直接对公文的严谨性以及权威性产生影响。起草者因为忽视它从而犯错的情形,屡屡出现,并不少见。
引号与顿号的误用叠加
当存在多个并列词语需用引号时呀,常常会有人错误地在引号之间添加顿号呢,比方说呐,曾提出要加强“警务室”“护学岗”、“安全网”建设,这里面其中的顿号就是多余的哟,正确的写法应该是直接连用引号呀,就像“警务室”“护学岗”“安全网”这样呢,这种错误是源于对标点功能叠加的不理解呀,因为引号本身已经起到间隔作用啦,再添加顿号就会显得很累赘呀。
在列举法规或者项目名称这个具体场景之中,起草者往往会出现一种习惯性行为,就是按照普通并列词组的样式去写作。然而,实际上要是并列成分已经使用引号括起来、书名号把它们标示在其中有着自身独立性的时候,内部所使用的顿号是应当被省略掉的。记住这样的一个原则,能够使得文件版面上看起来更加清晰,并且也更加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!
连接号使用不规范
展现数值或者时间范围之际,连接号的运用存有明确规范,然而错误极为常见。举例来说,“促使科技园于包含3至5年的时段内建成”之中的短横线“-”便是不符合规范的。正确用以进行数值范围表达的应当是占据一个字符位置的浪纹线“~”,撰写成“3~5年” 。
起止用来标示时间、地域等情况时,一般是采用一字线“—”,像“北京—上海”,还有“2010—2020年”就是这样。浪纹线跟一字线功能不一样,是不可以混用的。基层单位在制定发展规划之时,抑或是报告工程周期的时候,特别要留意区分,这可是公文专业性方面的细节表现。
分项列举中的句号与分号
在有着复杂分项的列表或者条款当中,标点层级极易出现混乱的情况。存在一个常见的错误是,当各个分项的内部已经运用句号的时候,末尾却依旧错误地使用分号进行分隔。比如说,在列举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措施之际,如果每一项的描述都已然构成完整的句子并且以句号收尾,项与项之间就应当直接换行,或者采用其他的版式来加以区分,而并非使用分号。
句号彰显语意终结,这是此项规则的依据所在,其层级要高于分号。分号仅能够用于分隔已存在逗号且相互并列的句子。将这种逻辑关系梳理清晰呢,对处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这类条理性很强的公文是有帮助的哟,能防止因标点使用不当而引发歧义。
次序语后的点号问题
当运用阿拉伯数字或者汉字当作次序语之际,其后面是否加上点号,这取决于是否带有括号哦。比如说呢,“1.”或者“一、”是常常能见到的正确使用方式呀。然而对于带有括号的次序语,像“(1)”或者“(一)”这样的,其后直接跟随着文字,是不添加任何点号的呢。
诸多公文起草者会将这个区别给忽略掉,于“(1)”的后面错误地添加上顿号或者下脚点。事实上,括号自身已然起到了分隔以及提示次序的功用。这一规则同样是适用于图表编号的。把次序语的标点进行统一规范,能够使得文档结构清晰明了,进而提升阅读效率。
书名号与顿号的冲突
涉及在公文里引用多部门联合发文的标题之际,书名号当中并列的机关名称相互之间是否需要用顿号,这属于一高频错误之处。举例来讲,《××省物价局、××省财政厅关于……的批复》里的顿号运用是不规范的 。
正常的行动办法是,于书名号范围之内,并列的机关名字之间运用空格去进行停顿的标示。这是依照了“标点不能在标点里面嵌套运用”这个原则。同样的道理,引号之内并列的词语彼此之间一般状况下也不会添加顿号。此一细微之处常常被人们所忽略,然而在转发以及引用上级文件之际,正确的格式展现出了对于原文的敬重以及对于规范的遵循。
附件与标题的格式细节
公文的附件名称后面不应该添加任何一种标点符号,举例来说,像“附件:1.✕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”这样就行,名单后面不加上句号或者分号,这同样适用于报告、方案末尾处的附录部分,标点在这个地方的唯一作用就是引起别人的注意,内容自身则要保持简洁 。
二级标题单独成行之际,末尾万万不可使用句号。句号代表着一个完整句子落了帷幕,然而换行分段的标题自身具备独立性。要是标题以句号收尾了,那就不该再换行,而得紧接着去书写正文内容。这个形式规则对公文的版面美观以及逻辑层次拥有直接影响。
您于起草公文之际,可曾因某一个标点符号之用法无法确定,从而反复去查询,或者感到颇为困扰了呢?期待于评论区分享您的经历,或是疑问,要是认为本文有着助益,请点赞以示支持。